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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摆地摊不知道卖什么?来看看我给你总结的吧,你有更好的推荐吗?
  2. 中国古代妇女缠足是个“历史之谜”,何时产生?何以流传千年?

摆地摊不知道卖什么?来看看我给你总结的吧,你有更好的推荐吗?

现在正值夏季天气非常热,人们工作了一天都喜欢到外面逛逛街,特别到了晚上街边的人流量特别大,所以如果想要摆地摊的话建议卖些快速消费品,比如水果就是很多人每天都爱吃的东西,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人买水果,不管白天黑夜,只要水果卖的快基本消耗也少,利润不错夏天特别好卖,因为几年前本人也卖果水果。其次就是卖小吃了,投资风险低。

摆地摊不知道卖什么,这个要看地方和卖的什么产品。别人好卖的产品,不一定自己好卖,要怎样挑选到赚钱产品呢?

一,摆地摊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走上成功的,都是慢慢积累经验,怎样的产品好卖,还是要看当地消费观念,就像卖吃的,每个地方的早餐都有本地特色,本地好卖的早餐,到了别的地方就不一定有人喜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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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摆地摊的产品都是比较便宜,适用的产品,穿的,吃的,日常用的产品。这类产品大众消费比较好卖,但是就是卖的大多了竞争对手大,产品不易赚钱了。

三,要卖比较新鲜的产品,有特色的产品,加上摆摊口才,让顾客看着新奇,价格合适而且适用性比较广,这样的产品就容易出手。

四,新奇的产品有卖胶水,卖菜刀,卖水龙头,卖抹桌布,卖磨刀石等。这些产品主要是有看点,加上摆摊的口才和抄作使用,别人看着希奇妙用,就会抱着试一下的想法购买,抓住了顾客的好奇心里,给自己带来了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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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当然咯这个是要有人带,找到货源,一般人也不会告诉你。可以在网上查查新奇地摊产品,或许能找到货源。

摆地摊一时成了六月份的热词,C位出道!

个人认为摆地摊卖小商品或者服装鞋等等,都不太合适,毕竟逛地摊的人,要不图便宜要不热闹,年轻人一般会在某宝和某多多上直接购买,只有老年人才会买,但是他们购买了有限,一般也卖不出去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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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地摊我建议做小吃,中国人自古以来讲究吃,小吃要做得有特色,首先要干净卫生,味道要适合大众,分量不要太多,不然吃不完败好感,可以分量少一点,吃了意犹未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从事地摊五六年了。分享下我的看法。

1 不知道卖什么的话,先去附近的地摊街看下别人在卖什么,什么东西比较好卖,感觉认可一样产品的话,可以***过来卖。

2 认可一种产品后可以去进货,比如鞋子可以百度看下那里有批发市场还是阿里巴巴上面逛看看,那里有优势在哪里进货回来卖。

3 现在是夏天,要是兼职的话可以卖一些小东西。像儿童玩具,小饰品,有手艺的话可以做些手工之类

4要是全职的话像现在夏天,可以卖些衣服,鞋子,包包,等等、、、、、

5小吃的话也是很不错的。比如说。山东杂粮,手抓饼。酱爆鱿鱼。广东常粉,小炒等等。

6水果。在夏天是很畅销。我是在地摊卖水果的。想要了解地摊水果的可以在评论下方留言


中国古代妇女缠足是个“历史之谜”,何时产生?何以流传千年?

史墨千秋,小墨来带大家领略历史的魅力。

从古至今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女性对于美的追求似乎永远都没有改变过,然而在中国发展的历程中却也应生了一种变态的审美观——缠足。

自此小脚一裹几千年,在这一段悲伤的历史中,不知承载了多少中国女性的血与泪。

关于缠足这一陋习的起源,历代学者的看法都不尽相同。

有人说是起源于隋朝,有人说是唐朝,亦有人说是五代,更有甚者称夏商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小脚的女人,可谓是众说纷纭,各不相同。但根据考古学家探索发现,距今年代最早的缠足鞋出土于南宋时期,因而就目前来说缠足应起源于南宋时期。

宋代的缠足其实还是与后世的缠足有区别的。根据史料的记载,宋代的缠足只是把脚裹得细直而不弓弯,这种缠足的方式在当时被人们称作为“快上马”。

到了元代,蒙古的贵族原本是不缠足的,但是他们并不反对当时女性的缠足之风,相反还保持着赞赏的态度。就这样缠足的这一陋习,在元代也得以保持与发展。随之到了元代末年,人们便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并在宋代细直的基础上将脚再缠小。

到了明代,女性们的缠足之风可谓是到达了盛行期。在朱元璋的理念下,女性的缠足已经成为了社会地位与尊卑等级的一种划分。不仅如此,明代对于缠足还立有严明的制度。对于乞丐之类身份卑微的人不允许缠足,而其他人若要是缠足则必须缠为三寸。明代在元代的纤小的基础上,不但对于大小要求更为严苛,还在形状上有着严格要求。

到了清朝时期,缠足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鼎盛。当时汉族的集聚区域都有缠足的现象,社会上各个阶层的女性,不论贫贵尊卑都纷纷缠足。

那时的人们已经将女性是否缠足以及缠的如何,作为了自己的择偶标准,因而缠足这一陋习,在当时已经深入了人们的骨髓。

古代妇女的“缠足”,是女人为了取悦男人,而不惜伤害自己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始于北宋,兴于南宋,直到新中国成立,才慢慢消失。

好好的脚为什么要经历“断骨伤筋”之痛,非要裹起来,这是由当时女人的社会地位决定的。

古代的女人很多时候都是宅在深宅大院,足不出户,为了讨好自己的男人,在一众女人中脱颖而出,让自己时刻流露出姿态摇曳,弱不禁风的姿态,就有女人想到了将脚裹起来的办法。

裹起来的脚落地非常疼,不能迈大步,只能小碎步摇摇晃晃地走,虽然疼痛难忍,但是摇摇欲坠的效果能吸引男人的目光,还能勾起男人的原始保护欲,这让很多深陷后宅的女人纷纷效仿。

方绚的《香莲品藻》有句话:“丑妇幸足小邀旁人誉”

只要脚足够小,就算是容貌一般,身材也一般,也算是美人,如果长了双“天足”大脚,长得再好看也不好找婆家。

千年男尊女卑的历史,一直处在从属的地位,于是“缠足”的习惯也一直延续了下来,直到建立了新中国,男女开始平等。

缠足之风之所以盛行,原因有很多:

在古代审美观念上,所谓的女性美就是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就是较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自“小”而言,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都是女性美的特质,至于脚也不例外。缠足风俗产生之后,之所以能够愈演愈烈,风靡全国,经久不衰,更是离不开当时社会上的审美意趣。缠足时代人们无不以裙下纤纤作弓样为美。苏轼有《菩萨蛮》词:"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辛弃疾有《菩萨蛮》词:"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经过彼时的"文坛巨擘"们生动描写与大肆鼓吹、摇旗呐喊,引发了男性对缠足之美的追捧膜拜与女性的模仿实践。

“缠足”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

缠足使女子无端遭受折磨和痛苦。步履维艰,妨碍了女子正常参加社会工作,阻扰了女子的社交活动。女子困守闺阁,孤陋寡闻,又失去了谋生本领,从而滋长了女子的依赖心、骄惰性和自卑感,也就使得女子的社会地位愈加低下。

先解释一下缠足。古代,家长们会在女孩子四五岁时开始,用布条把把她们的双脚缠裹起来,阻止其生长发育,直至变成又尖又小畸形的双脚,被称作“金莲。”

缠足,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目前还没有历史定论,但大多专家学者认为,缠足现象应是从北宋时期开始的。

此陋习能流传千年,我认为跟各个朝代的大环境有关。因为,从上层统治阶级到基层平民百姓,都形成了一种畸形的审美标准,即把脚的形状、大小作为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杆。所以,在当时,各个社会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女人如果做不到“小脚,”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终身大事。

后来,缠足成为一种习俗,就这么一代又一代地传递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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